论语双日课 | 以约失之者鲜矣:人之所以迷失,是因为不能自我约束 --- 《里仁篇》4.23章
请聆听《论语·里仁篇》4.23:
《论语·里仁篇》
4.23 子曰:“以约①失之者鲜矣。”
①约:不放纵自己。
蔡振民老师解读

以约失之者鲜矣>>>
我们一个人,如果能够不放纵自己的话,这种人很少有错失自己的。
那么这个“约”不仅仅是“简约”,它包括就是对自已的“自我约束”,约束很多方面,包括我们的性情,我们的讲话,我们平时做的任何事情。所以我这边把“约”解释为“不放纵自己”,说得比较宽泛一点。
那么我们在说话的这方面,如果我们说话很谨慎,不随便放纵自己的语言,不夸夸其谈的话,那么我们就不会失言,那么我们的性情如果不放纵自己的话,就不会走向各种淫荡之路。
比如说我们喜怒哀乐的“怒”,如果我们一但发火的时候,稍微我们学过这些能够克制自己,这个怒气呢,一下子能够平和的话,就不会走向极端;又比如说我们在跟人吵架的时候,一下子控制不了自己,可能就要出手,这一下子可能就要造成大祸,但是只要一想一回头,原来我这个怒气是无名之火,不明不白地就发出来了,这样肯定要伤和气,这个时候稍微克制一下自己,就能够免去错误。
所以说不管是在生活、金钱节约上、个人的讲话上、行动上,我们只要以这个“约”,我们可以解释成自我的约束能力,自我的管理能力,如果这方面做的到,不随便放纵,那么我们就起码做到不迷失自己了。
管理好七情才能“约”>>>>
有一次,我在一家公司讲“七情管理”,也就是《王阳明心学》的时候。(有人问到)我们修身最一般人应从哪里入手?我就建议大家从控制七情——“喜怒哀乐爱恶欲”这方面来入手,那讲到这个怒的时候,这个是非常重要的。
我们当父母的一发起火来,就把孩子当成发泄的工具来打,而不是说为了教育,我们有些老师也是一样,戒尺是拿来先戒自己再让学生明白如何来戒,但是我们有的老师可能会把学生当成自己发泄的工具,他把这个怒气发在别人的身上,这就是不能“以约”。
如果能够“以约”来不放纵自己的话,不可能这样做,所以我当时讲七情管理的时候,有一个分享的环节,其中一位四十多岁的男性的分享让我感触特别深。
他说他当时在家里,他的孩子不听话,结果他发火起来就拎着孩子往河里面扔,往水里面扔,差点淹死(孩子)。你看,所以说我们啊,平时如果这些七情都不知道管理,怎么叫做“约”呢?那谈不上“约”。所以我们的修身不能够随便放纵自己的性情。
我们平时看到社会上种种过激的行为,其实都是自己的七情失控造成的。所以孔子说的这简单的一句话,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多么的受用,对不对?
大家只要反省自己的经历,都可以找到自己应该如何修的一些方法。我们在读《论语》的时候,多一点思考我们的人生的经历,就能够有很多的体会,非常地简单。
再有一个,比如说我们在沉迷卡拉OK,天天去唱这个歌,沉迷在这里面,那不也就是放纵自己吗?再有一个,我们沉迷于娱乐的场所,沉迷于各种的商业上的活动,把自己的家庭、孩子的教育也丢了等等。很多事情都是要有一定的约束,不能够太放纵自己。大家在这方面再多多思考。
好,那我们前面说了,话不能随便说,说了以后就怕自己做不到(古者言之不出,耻躬之不逮也)。而且,我们修身也要约束自己,不能那么随便放纵,这是我们人生之中必须要知道的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