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搜索中,请稍候...
师道传承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国学老师 > 师道传承

论语双日课 | 以德报怨,何以报德? --- 《宪问篇》14.34章

发布时间:2023/1/2 6:00:00 作者:儒踪天下蔡老师 浏览:2420次


请聆听《论语·宪问篇》14.34:

 

  


《论语·宪问篇》


14.34 或曰:“以德报怨,何如?”子曰:“何以报德?以直①报怨,以德报德。”


①直:爱憎取舍,一以至公而无私,所谓直也。


蔡振民老师解读

 

我们看这段话,道家或者佛家所讲的应该是不一样的。有的人说要“以德报怨”,大概是取自于当时一些人的讲法,他对我有怨的话,我就还他以德就好了,不计较他,这样怎么样?

 

但孔子不这样来主张,现在我们很多学佛人,学道人,应该还会讲这句话。就是说别人对你有怨的话,你不必要计较他,同时你要对他更加好,我感觉这个人总是有点造假、装表面。

 

“子曰:‘何以报德’”?就是说你报德以怨的话,别人如果对你有德呢?那也“以德报德”,“以德报怨”,这又有什么差别?

 

“何以报德”一句话问得多好。所以孔子再补充一句,“以直报怨,以德报德”。这个“以直报怨”我在这里在讲一下,“直”不等于“以怨报怨”,大家不要搞错了,别人打我一拳,我也打他一拳,“以怨报怨”不等于这样,我们所谓的“直”就是直心而出。

 

比如说:我现在刚好做一个判官断案,甲乙两个人跑到了我这边来断案子;甲乙两个人之中,其中甲方以前对我不好,以前甲方害过我、坑过我,这个时候,甲方虽然以前对我有怨,我一直想报怨;我在断案的时候,该是什么断还是怎么断,而不是以怨报怨,不要搞错了。

 

所以只要甲方有理,那么我在断案的时候,一样判甲方是有理的。(要)秉公断案,要“以直报怨”;如果说他是理亏的一方,那么,我当然也会断他理亏,不像一些小心思的人来“公报私仇”,那是不行的。

 

这个“直”也就是从我们的良心来讲,我们该如何就如何,不能够“以怨报怨”,也没必要讲“以德报怨”,“以直报怨”可也。但是人家对我们有恩惠呢,“以德报德”。

 

所以说,儒家有一句话叫做“点滴之恩,必涌泉相报”。记得在《诗经》里有一首诗叫做《木瓜》,就说你送我一个木瓜,我要“报之以琼琚”,就说你送我一个木瓜,我要赠送一块美玉给你。

 

这里“以德报德”,儒家其实讲得更加合乎情理。儒家讲的是行中庸大道,所以说“以直报怨,以德报德”。当然那些“以德报怨”也不是不可以,要是一个人如果怨心太重,用“以德报怨”来化解一下也未尝不可。

 

但是从义理上来讲,我们儒家主张的是“以直报怨”。从你的良知、本心出就好了,不要故意去造作,不要去学了一些东西回来就装门面。内心怨恨得很,表面装得那个样子,何必呢?

 

所以如何叫做“直”,我这里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解释:爱和憎、取和舍,一以至公而无私,所谓“直”也。你有取有舍、有爱有憎有恨都以至公而无私,那么就算是直啦。我们对“以直报怨”又有充分的具体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