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宗行权大义
发布时间:2021/10/5 9:30:46 浏览:5945次
朱子解说《论语》子罕篇:“可与共学,未可与适道;可与适道,未可与立;可与立,未可与权”时,引用了洪氏的注解曰:“易九卦,终于巽以行权。权者,圣人之大用。未能立而言权,犹人未能立而欲行,鲜不仆矣。”《论语》这段话的关键在一个"权"字,洪氏为把这个权字解透,他引用了《易经》系辞之说。这里,我们来具体谈一谈。

要读懂洪氏注解,先须知易九卦所指即履、谦、恒、益、困、井、巽。这九个卦自履卦开始到巽卦,系辞分三次进行了论述,古学者称之为三陈九卦。原文如下:
第一陈:系辞先以阴阳配道义而发起总说:是故,履,德之基也;谦,德之柄也;复,德之本也;恒,德之固也;损德之修也;益,德之裕也;困,德之辨也;井,德之地也;巽,德之制也。
第二陈:系辞又以卦情考察九卦分别概述为: 履,和而至;谦,尊而光;复,小而辨于物;恒,杂而不厌;损,先难而后易;益,长裕而不设;困,穷而通;井,居其所而迁,巽,称而隐。
第三陈:系辞最后以象治义而立说:履以和行,谦以制礼,复以自知,恒以一德,损以远害,益以兴利,困以寡怨,井以辩义,巽以行权。

洪氏注解中,“易九卦,终于巽以行权”是指从履卦开始,到巽卦止,共九卦,九卦三陈,最后到了巽卦才说“巽以行权”。洪氏引用系辞此句,意在告诫学人,不要盲目理解行权,以免把行权当成谋私的借口。因此,洪氏接着说:“未能立而言权,犹人未能立而欲行,鲜不仆矣。”他在警戒学人,必先履以和,谦以礼,复自知,恒以一,损以自修,益以利人,困而无怨,井以辩,历此八卦之德性足而后可以行权。德行不足,道心未固而行权,很少有人不倒下的。这与春秋公羊传的行权理念一致。

据《春秋》记载,桓公十一年,郑国之相祭(念寨)仲被宋国抓了,宋国要挟他,要他废除太子忽,另立宋女所生的突为国君。祭仲如不答应,宋必攻打郑,太子忽必亡;如答应,暂时出忽立突,忽可保身,郑可保国,且可做缓兵之计,祭仲于是答应了宋国的要求。<春秋公羊传>因此对祭仲的权变大加赞赏,同时对行权论述道:“权者何?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。权之所设,舍死亡无所设。行权有道,自贬损以行权,不害人以行权。杀人以自生,亡人以自存,君子不为也。

权是随时机而应变之法,唯君子能真正行权。这里要提醒的是,易经并非只有巽卦有行权之义,易以变易时中为权。这里以巽卦寓行权之大义,只是因应前八个卦之德以说而已,切莫独执巽卦为权之辩。关于九德卦,本人将另在"三陈九德卦"篇论述,这里就不赘述了。
来源:本文转自 蔡老师的 昆仑东来 微信公众号 2018-01-06
(本篇完,本网站2020-04-21首次发布)

